关于刘某丽等4名学生退学的公示
退学公示
根据《潍坊弘景中医药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按退学处理。
经班主任、级部主任核实反馈,教务处复核,本学期有4名学生达到上述按退学处理条件,现对外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—2025年12月19日(五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潍坊弘景中医药学校教务处反映。公示期满后,学校将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公示期间联系人:陈新法
联系电话:13583626603 (8:30-12:00,14:30-17:30)
序号 | 姓名 | 身份证号 | 学籍号 | 类别 | 拟处理办法 |
1 | 刘兴丽 | 370724********2641 | L370700********0004 | 开学至今无故未返校注册 | 按退学处理 |
2 | 刘鑫浩 | 370702********8214 | G370702********8214 | 开学至今无故未返校注册 | 按退学处理 |
3 | 吴子妍 | 370702********8227 | G370702********8227 | 开学至今无故未返校注册 | 按退学处理 |
4 | 薛子谦 | 370784********5519 | G370784********5519 | 开学至今无故未返校注册 | 按退学处理 |
关于刘某丽等4名学生退学的公示 2025-12-19 本文被阅读 0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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